收案標準有MMSE的部分,先前是決定依照林昭或是醫師的評估結果
但收案都是病人住院當天,當時醫生或林昭可能尚未評估
我跟逸欣的合作方式是他先問問卷的部分,再評估動作
這時沒有MMSE做依據,我就會觀察病人回答問題的情況
以及逸欣問卷中有一題 ,"如果身體健康最滿意是一百分,那現在是幾分?"
如果病人回答的情形都符合現實,我就會繼續詢問是否願意參與研究(入院只評VAS的部分)
這表示我收了一些MMSE尚未達到十九分(不包括定向部分)的病人
筱文上個月收了兩個病人,這個月目前三個
他也表示MMSE達到標準的人較少
我聽筱文說會訂MMSE應大於21分(含定向部分),是因為先前學姐做的研究
用此判定病人是否可以回答李克氏量表的部分
李克氏量表目前是出院時評估
臨床也有一些病人住院期間MMSE分數進步許多的情形
ex:入院時總分19分,出院時29分
這樣入院評估的MMSE標準可否再降低?
以上是我目前比較疑惑的部分
3 小時前
It's OK.
回覆刪除剛開始標準低一點 (MMSE 19),只要有評 MMSE 將來在視情況取捨。
您可同時記錄個案之配合情況,與個案作答之有效程度。
以利後續參考。